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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扎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防汛救灾严防次生灾害

字体:来源:政策法规处时间:2021-08-03

2021年7月17日以来,我省多地遭遇极端强降水引发的洪涝灾害,一些地方的宗教场所也遭受不同程度损失,出现建筑物受损、院墙坍塌、生活设施受损等灾情。省民族宗教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汛救灾决策部署,立即行动、周密安排,迅速开展宗教场所抗洪防汛救灾工作,指导各地宗教部门督促宗教场所加强汛期巡查防范,做好灾后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宗教场所发生次生灾害、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确保全省宗教场所人员安全、财产安全、房屋安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一、紧急部署安排。7月20日下午,根据省气象台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省民族宗教委主任张然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部署全省宗教场所防洪防汛工作。通过宗教大数据平台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区)宗教部门加强当前极端天气宗教场所房屋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迅速进入战时状态,指导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时刻关注气象变化,研判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房屋安全隐患,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及时撤离场所人员,确保场所人员和财产安全。对宗教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到人房分离,加强隐患巡查整改,坚决防范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会同省委统战部再次具体部署。7月21日上午,会同省委统战部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统战、民宗部门防汛抗洪要做最坏打算,把宗教场所不能出问题作为工作底线。凡是住人的宗教场所,特别是佛道教场所、清真寺,要有人员转移预案,根据雨情汛情,及时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连续下雨的地方,要停止集体宗教活动,通过场所民管会、宗教团体以微信、短信、打电话等形式提前告知信众,不要出行,注意安全。排查老旧宗教场所,处于山区易爆发山洪和河边的场所,要提前关门,保人第一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抓细抓实排查。全省县级民族宗教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立即组织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乡村“两员”,配合当地乡镇(街道)和住建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宗教场所逐一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既排查主殿附房、院墙围墙、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也排查场所内外树木、道路塌陷、低洼积水、人员安全等安全隐患。对属于文保单位场所的文物安全、受损情况,及时通报文物部门。及时跟进整治。各地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及时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采取维修、加固、拆除、挂警示牌、拉警戒线、“人房分离”等整治措施,尤其对长时间浸水浸泡严重的房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评估;对濒临倒塌的院墙围墙、倾斜树木等险情,督促宗教场所拆除或移除,防止坍塌伤人;对场所内或周边积水点、塌陷区,指导帮助宗教场所及时排水、回填塌方。开展损失核查。县级民族宗教部门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因灾受损情况统计核实工作,以省辖市为单位统计汇总上报到省,为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三、全力服务保障。各级民族宗教部门积极争取协调交通、市场监管、住建、用电用气用水等部门,保障或解决受灾宗教场所尤其偏远农村山区受灾宗教场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确保联系畅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保障转移安置好宗教场所人员的生活、安全和医疗,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安顿,落实好临时安置措施。主动向有关部门汇报,把因灾受损宗教场所纳入当地灾情损失核实工作,争取相应国家补偿。指导当地宗教团体对受损宗教场所给予必要救助,妥善解决日常困难、整治安全隐患,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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