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构 宗教一处、宗教二处、宗教三处
实施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70项:“项目名称: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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