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民族宗教委、河南省总工会、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基层群团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要求。
文件指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以各族群众为主体,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推动各级群团组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文件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大基层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汲取更多文化养分。要高度重视网上舆论阵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要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要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联谊活动,增进各民族间情感交流。要紧紧围绕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专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和渠道,推动扶贫方式转变,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抓好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培树,加大对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定期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文件强调,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保障措施。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切实担负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创建工作体制机制。要加强与各级宣传、统战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抓好落实。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建立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会商机制,研究工作计划,部署重点工作。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明确专人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保障工作经费,充实力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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