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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来源:办公室时间:2023-01-31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做好政务公开

      (一)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开展政务公开。省民族宗教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对标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抓好我省民族宗教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二)做好各类主动公开

省民族宗教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要求,将民族宗教类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对社会进行公开,并不断更新与完善。设立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河南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专栏;链接党的二十大会议专栏,设立网上咨询、网上查询专栏,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每年及时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明确了有关内容,方便公众查询与了解。省民族宗教委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民族宗教类工作信息。2022年,省民族宗教委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族宗教信息等渠道,共主动公开信息约1900余条,向国家民委、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约300条,其中被国家民委、省委省政府等网站和刊物采用信息约140条。本年度公开的政务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力需求。省民族宗教委在门户网站公开信访电话、网上咨询、网上调查窗口等,受理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咨询与投诉工作。2022年,省民族宗教委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为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省民族宗教委进一步丰富了主动公开内容,调整了机关门户网站版面,增设河南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政务信息系统、互联网+督查等专栏。发布内容包括民族宗教工作动态、省民族宗教委权责清单、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等,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凡不涉密的情况都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优化政府公开服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二)完善微信公众号。“河南民宗委”微信公众号是彰显省民族宗教委形象的“微窗口”,也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着省民族宗教委对外发布信息的重要任务。每天有专人负责定时发布,2022年发布信息1717条,为公众及时了解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信息和我委政务工作最新动态提供了有效路径。

     (三)建设政务信息系统。全省民族宗教政务信息系统,既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也是适应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省民族宗教委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为各地民族宗教部门更加方便快捷的向省民族宗教委报送信息,也为方便群众及时获取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创造了有利条件,从根本上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省民族宗教委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深化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治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的特点,将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队伍建设。省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承担,并在机关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明确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处(室)对这项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各处室对这项工作积极主动参与,都明确了兼职人员,并充分保障工作经费。2022年6月,省民族宗教委在郑州组织召开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办公室培训会,培训80人次,专题学习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三)提高工作能力。把握互联网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趋势、新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手段,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水平。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政策性、管理性的文件、规章、规定、行政审批事项等及时公示;二是健全完整的公示途径;三是重大事项决策前、重要文件出台前,都征求机关有关处室、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1
行政规范性文件39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央统战部 国家民委 国家宗教事务局 河南省人民政府 根在中原(省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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