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民族宗教局召开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发的《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会议指出,网络空间不是宗教活动的法外之地,要准确掌握网络行为的“可为”与“不可为”。宗教教职人员在网络空间要牢记爱国守法公民身份,谨守教职人员本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规定,自觉规范自身网络言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规范》与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宗教政策法规结合起来,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要将《规范》学习与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以网络行为规范为切入点,不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法律素养,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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