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要闻:
信息检索
首页> 工作要闻

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字体:来源:政策法规处时间:2024-02-29

  2月27日,省民族宗教委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然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爱国主义教育法,是以法治方式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在中国大地落地生根,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法治保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探索路径,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积累经验。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重大意义。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爱国主义教育法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对于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二要深刻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精神。要深刻领悟爱国主义教育的政治性、法治性、全民性、系统性,把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有机统一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特别是将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融会贯通起来,把握爱国主义教育的特点,注重系统、注重统筹,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开展。三要全面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贯彻实施。要紧密结合部门职能,把爱国主义教育法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纳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纳入今年开展的全省宗教界“坚持中国化·同心正道行”主题活动,纳入“能力提升大讲堂”,把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增进“五个认同”,把智慧和力量投入到中国式现代化河南建设实践。

中央统战部 国家民委 国家宗教事务局 河南省人民政府 根在中原(省委统战部)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主办单位: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单位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 豫ICP备202300625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0000020         技术支持:大河网